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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郑重声明:本小说内容纯属作者想像虚构,请读者千万不要信以为真,发生任何事情,后果自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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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坟山凶案
明朝正德年间,湖南西部辰州(今沅陵)大山深处,新雨初霁,山花烂漫。
一条青石板小路蜿蜒穿过村前一株大黄桷树,消失在坡下一片乳白色的晨雾中。
白雾中忽然传来一阵拨水的声响,原来是一个苗家少女蹲在溪边洗菜。
这位湘西苗家少女名叫徐小六,是桃花寨人,年方十七岁。
她面容恬静,一件宝蓝色的衣裳没有领子,裸裎着洁白纤细的项脖。
一条乌黑的短辫绾在后脑上,用红头绳系着,绳头上还吊着一枚铜钱。
徐小六忽然掉过头来张看什么,鸦翅般黑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湛湛有神。
她拢了一下耳边头发,见四下里悄无人踪,口中不由唱起一支山歌来:
山歌不唱不开怀,
磨子不转浆不来;
主不劝客客不醉,
树不逢春花不开。
不唱山歌不闹热,
快把山歌唱几则;
这山唱了那山应,
那山唱了这山接。
轻柔婉转的歌声,飘在烟水蒙蒙的溪流上。
白雾和绿波仿佛也被这曼妙的歌声打动,像两个调皮的小孩般追逐嬉戏。
徐小六不知道,在一片诺大的涧石后面此时还有一位苗家少年,他是来割猪草的。
只是在看到徐小六后,少年不知何故,便躲藏在涧石间偷窥徐小六!
这位少年名唤邵元节,是乌杨村人,桃花寨和乌杨村以这条小溪为界。
两村人平素多有往来,邵元节闲时常随村中几个少年伙伴到桃花寨串门摆龙门阵(聊天的意思),因此常遇见徐小六,邵元节打从十四岁起,就对徐小六滋生了爱慕之情。
邵元节瞧见徐小六洗的原来并不是菜,而是在洗给牛吃的青草,又感稀奇又忍不住好笑。
原来这一天是四月八“牛王节”
。
湘西苗族人家认为动植物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,因此约定俗成这一天耕牛要休息,还要吃好的——除了喂青草和稀饭外,还要灌白酒。
邵元节心想:“虽然是牛王节,但也亏她想得出,给畜生吃的草她也来洗,也只有天真烂漫的少女才会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。”
他听到徐小六唱这首山歌时,不禁如醉如痴。
徐小六洗完了牛草,收拾起背篓,便回家去。
邵元节在涧石后默默注视着徐小六的背影行走在陇亩间,脸上流露出痴迷之色。
突然,他感觉眼前有了一团朦胧的光晕,他有意无意地稍微凝注这光晕,眼前赫然出现了徐小六的背后身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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